2018年延邊州州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分類推進事業(yè)單位改革期間嚴格執(zhí)行空編管理及公開招聘人員規(guī)定的意見》(吉廳字〔2012〕3號)、《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吉政辦發(fā)〔2010〕16號)、《中共延邊州委辦公室 延邊州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空編使用管理的意見>;的通知》(延州辦發(fā)〔2018〕10號)、《2018年延邊州州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實施方案》精神,延邊州州直部分學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8年延邊州州直部分學校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9人,延邊第一中學4人,延邊第二中學8人,延邊大學師范分院7人,具體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18年延邊州州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報考人員年齡應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3日至2000年7月3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確定。博士研究生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年齡、學歷、專業(yè)、工作經歷、執(zhí)業(yè)(職業(yè))資格等其它條件,詳見《2018年延邊州州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報考崗位須具備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專業(yè)與所報考崗位專業(yè)相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
為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4.全日制在讀的非2018年畢業(yè)生(2019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8年畢業(yè)生)。
5.現(xiàn)役軍人。
6.公務員招錄、事業(yè)單位招聘未滿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回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8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報名地點: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延吉市建工街500號)。
(三)報名要求
報名者(委托代理人)須填寫《2018年延邊州州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4張近期紅底(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8年畢業(yè)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由本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四)資格審查與繳費
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應聘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考生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歷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資格審查和復審通過后,考生繳納面試費80元。
(五)準考證發(fā)放
發(fā)放時間為7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發(fā)放地點與報名地點一致。
(六)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七)有關規(guī)定
1.本次考試只允許每名考生報考1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一律視為無效并取消其報考資格。
2.2018年報考延邊州州直部分學校的,服務期限為3年(含試用期),服務期未滿的,不得調離原報考招聘單位,不得再次報考延邊州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擅自調離原報考招聘單位或參加我州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的,取消其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3.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四、招聘考試
考試采取免筆試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及格線60分。面試順序通過考生當場抽簽決定,面試當場打分,成績當場公布。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方式,詳見網上發(fā)布的《2018年延邊州州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通知》。
(二)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面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需進行第二輪面試確定。
體檢工作由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相應體檢人選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該崗位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的,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2018年延邊州州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和服務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有關要求
(一)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
(二)凡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十、信息發(fā)布及政策咨詢
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yanbian.gov.cn)為本次招聘考試的工作網站,有關考試的信息及相關事項,請注意查詢。
《2018年延邊州州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由延邊州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433-2879039
延邊州教育局:0433-2919190
本次考試各級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和考試機構,不指定考試復習資料,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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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8年延邊州州直部分學校公開招崗位資格條件一覽表.xls
附件2:2018年延邊州州直部分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延邊州教育局
2018年7月3日